本人在2020年8月在焦作東方今典境界訂了一套房子,當時他們沒有預售證我們并不知道,訂金名字寫的我老婆名字張海珍,當時交了20000訂金,然后在同年10月又已首付分期為由他們又讓交了36060元訂金,在2021年6月我們要求退款,在與銷售顧問張康溝通到現在都沒有退款。一直拖各種理由拖著我們不退。